我现在工作的公司,要我离职,也不说是搬迁,也不说是精减人员,就说补偿金一年给1200块钱我让我走,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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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拒绝。公司与你协商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具体数额为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有其他问题欢迎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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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没有正当理由要求你辞职,你可拒绝公司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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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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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走,如果公司辞退你,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工作一年两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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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考虑联系律师,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依法维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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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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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