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这么一个情况,我公司跟租用了村里的集体地,租金已交了三年,场地上有泥屋一间,我们跟集体签订的租地合同里面明确写明了场内一切结构物必须清理铲除,但是现在村里要求我们赔偿一定的金额,如果不赔就阻工。我们提出了解决方案,然后他们不同意,要打官司,那么问题来了,打官司期间我方场地是否能继续使用
-
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积极应诉,委托律师
-
土地纠纷的解决途径||| 不同类的土地纠纷依不同途径解决: 1、土地确权纠纷 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
详细>>
-
您好,农村的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属于违法,贵公司于村委会签订的租赁合同可能面临被认定无效的风险。故,您提出问题的前提是关键。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你好,打官司期间可以继续使用。详细咨询可电话联系。
-
您好,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