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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的问题是~我家的被乡政府租去挖了蓄水池,租期15年,但现在有部分地被邻居抢占用来建房子了,而且乡政府在合同中只规定了我们的义务,我们没有一点权利,这合同合法吗,合同说乡上租期内在地里做什么事,我们都无权干涉,这符合土地属性吗?现在我们能提出合同终止事宜吗?谢谢

婚姻家庭
2014-11-26 16:03: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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