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律师。我和妻子已经结婚6年了,并生有一个4岁的孩子,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好,整整4年她都不同意和我过性生活,我为了孩子也忍了,可是现在我才发现那个孩子居然不是我的 ,我想和她协议离婚,要赔偿,还有就是我想把和孩子的一切在法律上得联系都切断了,这样可行吗?尤其是计生委那边的名额和孩子的出生证明什么的,不是我的 我不愿意担这个名 请问这样做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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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你可直接起诉解决的,要求离婚及分割财产等,可要求对方赔偿的,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需法律帮助可电话或当面咨询李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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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这个问题是有点复杂,但解决没有问题,可以向她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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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离婚,由对方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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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补偿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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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离婚,并要求损害赔偿。如果最终认定非你亲生子,当然和你没有法律关系,也不会涉及计生名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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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