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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宁波的一个私人经营化工废油的一个厂,我是2012年10月份到这个厂的,一直做到现在,这个厂也没有营业执照,和厂的名称,我在这厂是一名驾驶员,其间也没有任何的交通事故,我开的这辆车今年十二月份,要强制报废,现在老板宊然告诉我,车不买了,承包给别人了,让我另找工作,老板说只补给我一个月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应该怎么赔偿我?谢谢

合同纠纷
2014-11-27 14: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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