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 我是2013年在吉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办理的去安哥拉劳务 交了八千元钱 承诺说当年4月末5月初走 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迟迟未走 到2014年7月又通知重新体检 说是早检早走 我第二天就去体检了 但也没走 一直到10月14日又通知我去交两千元钱 并跟**集团签的合同 **说最晚11月5日走 但还是没走 这期间我一直在打电话问什么时候走 对方答复在订机票 在订机票 直到11月18日说19日到公司开会 结果昨天开会时说**集团10月18日去安哥拉的8个人已经自费回国了 有个姓姚的经理说现在有2套方案 一是仍然从**集团走 马上订机票 二是走**公司 但是需要重新办理护照 原来的护照在**公司 要想取回护照需要再交纳一万九千元钱 说是签证费 我想知道这么做合理吗 我能拿回我的护照吗 现在如果我不打算去了 我交的一万元钱能要回来吗 能要回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