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3我在北京****商贸有限公司签了合同,但我还在试用期,感觉钱太少了不想干了,就填了离职单。人事部,财务,总监都签了字了。离职单上写着手续已经全部完成,从即日起解除与北京亿辰万合商贸有限公司劳务关系。所以签完字第二天我就没上班,时间是2014年11月11号。到该发工资的日子没有我的工资。我去问他们她说我没按公司规定一个月后走。还有就是我签完字后不是没上班吗,之后的三天工资都扣完了。我还能要到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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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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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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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辞职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即可,不需要等一个月。工资仍然有权要的。
追问:签完字的第二天没去也可以吗
解答:可以啊,既然解除合同了当然不用去上班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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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以前在工资不能拖欠,主动离职只是没有经济补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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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我几次打电话都说我没按公司规定去做,不给我工资。还说跟我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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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