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2004年我从金盆居委会改造办购买一套拆迁安置房,签合同时居委会的人说能办房产证,我们(金盆居委会改造的五栋楼大部分为外来户购买)也逼问了多年,一拖就是十年。今年,居委会召集我们开会说:通过他们的努力现在房产证可以办了,大概要交150、160元一平方,具体交多少等办时再核算。购买户都觉得费用太高,而当年办的房产证只要3-4千元一套,6-7千元一套(大概50元一平方)大家愿接受,因差距太大最后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我想咨询的是:1、我们的房子如何维权;2、是不是小产权房,当时好像还没有小产权房的概念;3、150-160元的收费是否合理,如不合理谁来监管;4、能否办理房产证。如能,如何办理,费用如何收取;5、有那些相关法律条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