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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05年登记结婚,房子是两个人共同的名字,08年有张婚内约定我签字了,约定内容为房产归他个人所有,14年如果离婚,这张约定会有效吗?还是可以撤销?

婚姻家庭
2014-11-25 13:41: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根据你说的情况,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就是有效。可撤销的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婚内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夫妻针对双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契约,内容涉及诸多方面,如约定财产的归属,约定一方有不忠行为时给对方的赔偿数额,甚至有约定空床费的情形,《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 详细>>
  • 该约定一般可以撤销
  • 内容真实合法的话,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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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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