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
我今年七月签了一份一年的合同,约定八月开始实习期一个月,结果这个单位没能正式营业,就不给发工资,不给补偿的,一直到现在都还没开业,从九月开始,单位就每月给我点生活费,他们没有给我们商议就自己这样解决这个问题的。结果开始上班了,本来两个月做完的事,叫我们一个月就做完了,现在喊我们休息,又没得工资的,意思就是每个月就拿半个月工资。我不知道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还希望您们多多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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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正常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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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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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