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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对方轻微伤,当时说没事,所以没有打保险公司电话,后来他们报警,我一时也忘记打保险公司电话。现在已经过去四天了。请问事故处理完毕后可以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发票向保险公司索赔吗?

交通事故
2018-02-11 04:29: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车损是这次事故造成的。
    追问:哪时车子没有碰擦,所以车子没事。对方是电瓶车,主要是要付对方的医药费和误工费。另外我的车没有商业保险,只有交强险。
    解答: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 你好,肇事司机在执行职务行为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即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伤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且先由对方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超出数额再按照双方过错大小承担。你只管后续治疗,收集票据,到时一并起诉就好。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起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以后,如果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收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可以申请复核。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应该从接到事故认定书次日开始计算,但是如果申请了交通队调解或者对方一直在支付费用,处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时效可以中断,但是要有证据,如果掌握不好,很可能超过诉讼时效。而且从执行方面考虑,还是应该治疗终结后尽快起诉。 
  • 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责任,对方的要求在合理赔偿范围内,应该给予赔偿。
  •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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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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