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做室内装修的,包了一个要装修的工地,是一个3层带地下室的别墅,我主要做辅料和人工这一块,主材都是房东自己提供的。在房子里房东要装电梯(电梯、井道安装全部是房东自己找人来做的),在电梯装好后,装电梯的在装井道期间,把井道立面墙面破坏掉了。女房东一定要我叫泥工给修补掉,我说这在井道里面工人不好修补,施工有难度,井道地下室到3楼是通的,有危险性,井道里面反正装好后也看不见,就不要补了。男房东考虑施工难度就不要补了,女房东死活不同意,因此还闹的不开心。 后面男房东出来说话,要补就补呗。泥工是我临时找过来的,没有劳动合同之类的,只是过来做粉刷修补的。那天就在那里谈价格,我这里也还有其它的墙要粉刷,我就问这个泥工,这一整套包给你,多少钱。然后他就在那里算,粉墙多少钱,包管子,修补多少钱,最后价格谈好了,就开始做了。在最后修补电梯井道时,泥工自己搭的挑板断了,从一层半摔到地下室,我就赶紧把他送到了医院,支付了所以的医疗费、住院费用1万5千元。主要是腿和肋骨骨折了,医生说人没什么大事,只要回家静养就可以了,我就给他办了出院手续。但是这个泥工要问我要他在受伤期间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一系列的费用。 我现在的问题是:这个井道里的修补本来也不在我和房东施工合同里面,找来的这个泥工也是直接一整套包给他的,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与承包合同。只是口头上谈好的价格。他觉得合适就做了,我现在医疗费用已经全部支付了,还需要支付他提出来的这一系列的费用吗?如果要支付,需要支付多少?他现在提出来要我一次性赔付给他两万元费用。我需要赔付这么多吗?按什么标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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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属于承揽,定作人一般不应对他的受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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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木工摔伤谁的责任||| 一、构成工伤事故责任的要件。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用人单位是否应按无过错责任承担赔偿责任。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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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让他自己说说为什么要陪2万块吧。
追问:他说他腿受伤了,没办法做活了,行动也不便,没有人照顾。要4个月的误工费。
解答:他自己说的不算,让医院开证明才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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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由谁承担责任,对此各方争议较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由法院最终判定三方各应承担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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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他本人及房东都有责任,不应由你一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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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再了解下具体情况,看看是否可以要求房东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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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工属于承揽定作人一般不应对他的受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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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