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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宁乡县人,于2011年嫁到江苏常州,户口没有迁移,有一个两岁多的儿子。现在因感情不和,男方脾气暴躁,在我坐月子的最后一天动手打我一个耳光,平常也是对我又吼又骂的,不尊重我和我的家人,在我从他家出来的那天他家人限制我的自由。现在我提出离婚,男方执意让我走法律程序,并且要求退还结婚时的礼金和金器,支付小孩的抚养费。我儿子也是我亲自带大的,现在我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男方还经常威胁我。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回宁乡起诉离婚吗?程序是怎样的?我可以维护我哪些权益?

婚姻家庭
2014-12-01 23: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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