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22岁时,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小白),不久那女孩便怀孕生子。但是女方要求我老公去他老家那边生活(也就是入赘女方)。我老公这边不同意,女方便以说想回家,就带走了女儿回了老家,后来我老公去找她,女方父母不让他见女儿和小白,让我老公走,我老公下跪,他们还是不愿意,后来我老公便走了。我老公走后不到半年,那女孩小白便带着女儿改嫁了。30岁的时候和我结婚2013,2014年我生下一个儿子,那个女孩小白最近说和他老公离婚了,要我老公付抚养费。她带着孩子走的时候一岁,现在8岁了,在她离开的期间,她先后问过我老公要过3次钱,说要过来找我老公,但每次拿到钱以后就石沉大海,前年又以要抚养费为由,拿了6W块。抚养费我们愿意付,孩子毕竟是我老公的,他确实有抚养的义务。但是这个抚养费我们具体怎样支付,有支付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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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为男方月收入的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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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婚姻法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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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我可以去帮你们和对方协商,并签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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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