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咨询,律师您好,我想问下关于我的状况我该怎么办?我是两年前办理的结婚手续,当时是没有经过家里人同意的,也没有举行婚礼,也没有要彩礼,男方家人承诺我买房子,摩托车,,或是先给我5万现金,但都没有兑现,婚后我们俩人也在一起生活,今年我们双方家长说好要办婚礼的,但是因为中间有外人起哄,导致我们的事情进展不下去了,男方父母亲要求我和他儿子离婚,由于多次带人在我家闹事,我不同意离婚,男方将我告上法庭要我把走亲戚和他们自愿买的我的‘’三金‘’算成钱向我索要,当地民事一厅的厅长也让我把那些所谓的‘钱‘还给人家,我该怎么办?现在又要开二厅了~这个传票应该是在开庭前什么时间送至被告人手中呢!希望律师帮忙解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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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过你判决书和起诉书我帮你分析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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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三天送
追问:那像这种情况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走亲戚买的东西,和自愿送于我的那些‘三金‘算成钱给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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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