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淇滨区现在在淇河西岸施工,现在需要临时占地24宽,其中中间8米需要挖沟,两边8米施工用。现在长江路办事处给我们说;中间8米以一季1200元钱给我们三季。两边16米给一季,现在长江路办事处只给我们全部一季。现在老百姓都不同意。也没有给老百姓说,恢复地貌的说法。也没有给老百姓书面协议,让老百姓签字,老百姓知道不合里,又没有办法。现在长江路办事处,在老百姓没有同意。钱没有给的情况下,强治进地施工。现在老百姓该怎么办,长江路办事处是不是应该给老百姓有个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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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可以对那些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章,规定了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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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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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