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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31岁,有精神病史 2014年9月19日20点许跳楼,造成胫骨及双跟骨粉碎性骨折,20日凌晨1点许转至中山三院骨科就诊。经19天左右才突然告知可以做手术。 第一次手术,胫骨上钢板。手术结果持续高烧,小腿越来越肿胀; 第二次手术,做清创手术。发现有细菌感染,迅速扩散,期间未使用抗生素。 第三次手术,清创手术。本人告知医生,不可只看一个局部位置的细菌为题,请检查其他位置,后发现更多感染。情况有较大的好转,细菌培养结果细菌值只超正常值一倍。 第四次手术,踝关节清创手术。手术后,脚步快速肿胀快死,两天时间已看起来像死人的脚,瘀黑色。后从医生口中了解到,不小心把脚部主血管在清创过程中切除了,导致了脚部接近坏死,最后脚部开始真菌感染。 第五次手术,截肢手术。现在状况稍好。 从各方面了解到,已经明显是医生问题导致,请律师给予提示,我现在应该收集一些什么材料之类的,谢谢!

医疗纠纷
2014-11-22 21: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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