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98年以前去世,我父亲2003年去世,2013年爷爷奶奶的房子拆迁,继母跑回老家要钱挣财产,请问爷爷奶奶的遗产是在我父亲去世后开始的,能算是我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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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爷爷奶奶的房子,从他们去世,继承就开始了,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你爸爸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婚后取得的,一般是共同财产的,你继母可以要求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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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爷爷奶奶当时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你父亲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在和你继母婚姻期间,一般为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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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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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是你爷爷奶奶当时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财产,你父亲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在和你继母婚姻期间,一般为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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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爷爷奶奶的财产可有子女均分,你父亲继承的财产继母可以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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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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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