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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在今年4月7日和9月3日分别在工作中从楼梯上摔倒,第一次是摔倒后致使我左肘关节软组织损伤(医生诊断),休养2个月后,5月28日我去找单位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工伤,主管领导不但不同意,还逼迫我上班工作。第二次从楼梯上摔倒,医生诊断为脚踝关节软组织损伤(包括肌腱,韧带,骨膜等处),休养到现在,脚伤还没好,单位领导多次催我上班,说不上班按病假处理,现在不但扣了我两个月的工资(只各发了以前月工资的一半),还扣了我去年应发的年终大奖及今年的月奖(我休养这两个月)和今年给员工发的各项福利(包括米、面、油、羊肉等)。单位领导不给我报工伤,这样合理吗?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多指教?

婚姻家庭
2014-11-17 23:02:0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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