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女子未婚产子,乙女子与甲是朋友关系,乙见甲可怜,便双人共同照顾抚养孩子一个月,一个月后甲私自离开,且甲的亲属无人愿意照顾抚养孩子,乙便独自照顾抚养孩子一段时间(好几年),这段时间里甲未尽到抚养义务和职责,孩子至今无出生证明,过后甲突然出现并要求抱走独自抚养孩子,乙对其不尽抚养义务行为感到愤怒,拒绝将孩子归还甲。
请问:
1、甲作为亲生母亲但长时间未尽抚养义务,乙独自长时间抚养孩子,且无第三者愿意抚养孩子,在法律上谁有权利作为孩子监护人去抚养孩子?
2、如果甲执意要回孩子,乙是否有权利要求甲补偿孩子抚养费?
-
可以起诉解决的
追问:请问这种情况下,乙是否有权利获得孩子抚养权?如果乙没有法律权利抚养孩子,是否可以向甲要求补偿抚养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