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家教机构上了一个月的班,兹因11月1号与老板闹矛盾,当晚我辞职了,辞职的,然后可能我有点冲动,当时叫了一个警察过来帮我解决工资的事情。当时没有得到,然后我按照我和家教机构老板的约定于今天(11月15号)来领工资(我和老板的约定是每个月15号发上个月的工资)。当我今天到家教机构的时候,老板欺负我是大学生,说我的突然离职给他造成了生源的流失以及那晚警察到来的负面影响只给我一半的工资(10月份的工资是1125元),然后今天是星期六劳动部门也没上班,后来我有叫警察来处理这件事情,警察叫我和老板协商,然后我们也没有协商好,那老板还叫我等着,意思是要收拾我,我该怎么办?我到底要负多少责任啊?我能领到多少工资啊?求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