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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您好: 我是境外的B2C电子商务(海淘类)公司,我公司想发资料(资料仅有我公司名片及产品目录)以(公司 ? 或 个人?名义)寄普通平信的形式给中国大陆相关单位或个人,请问律师,我公司这么做,请问有否违反大陆法律法规吗?

互联网纠纷
2015-01-06 01:5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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