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北京**会所从2014年5月5日入职至2014年10月23日办理离职,离职时说工资11月10日打到农行卡,可老总不给我们工资,说我们离职不正常,态度不好,就是不给开工资,我们共三人没发,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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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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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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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到当地劳动稽查大队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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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