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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带领一帮工人做高速公路路面翻新工程,下班收工回住所,最后一名工人下工程车时,从车子旁边挡板处掉下摔伤(之前以有20多名工人下车了)。当时没有做工伤鉴定。(2004年5月份出事的)医疗费用花了1万多块钱。 2004年年底工资结算的时候,公司就扣了1万多块钱的工资说是今年给。前段时间我父亲再去要的时候了,公司把这比医疗费用算在了我父亲的身上。工资是按平方算的,不含保险和误工等。(公司也没有给工人买保险),我父亲从每平方中提取酬劳。父亲与公司有签定劳动合同。 我想知道公司扣我父亲的工资合不合理?这比医疗费用该由谁来支付? 可以申请仲裁吗?还是按民事案件处理?该怎么超做? 谢谢!

劳动纠纷
2005-11-04 00: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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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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