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们公司之前做了两个品牌(我是做销售的),现在公司放弃了我所在的品牌,当时公司在我们这边的负责人说:愿意回来的公司欢迎,不愿意回来的公说司不勉强,),当时我还说:(X,经理,我们都还没走,我们还是公司的5,怎么叫回来呢),她只是笑笑,后来我就没留在公司啦!我咨询了帮我们公司代理保险的说:如果公司给我们出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我就可以申领失业金,我打电话到我们公司总部,人事经理说,这是我们自己不留在公司的,不能开 这个证明,我说是公司不做这个品牌我才放弃的,更何况当时公司就让我们自己选择去留的,我觉得这应该算是协商,烦请各位律师帮我分析一下,我这种情况能领失业金?我应该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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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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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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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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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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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可以询问劳动局、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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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上了保险,正常情况下您失业就可以领取失业金啊,建议咨询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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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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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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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您向当地人社局相关部门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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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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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