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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3年4月结婚,是经人介绍认识没几天就结婚,婚后发现女方有抑郁病,婚前婚后都在服药(利培酮片)我婚前并不知情。婚后半年(11月)我们吵架后女方提出离婚后回娘家住,至今没回(在此前也有不少小吵架)。由于女方有这病我觉得存在欺骗隐瞒这婚姻不平等,我的身体心理精神各方面没法负担,没生育也没财产。就此我于2014年5月向法院起诉离婚:结果失败,女方并没出庭只寄来答辩状要求赔偿30000元。现在以半年过去我想再二次起诉:有些问题想请律师给予帮助,在这半年间女方发很多信息给我,我也有回复一些,这样女方到时是不是可以说感情没破裂就离不成了?由于她有这病我要是说一些过激的话刺激到她发生什么意外我用不用负法律责任?如果她还是不来出庭坚持要赔她30000元是不是也离不成?我不想赔她什么娶她以经用了很多钱了,双方也以反脸没法私了。我这情况能离吗?要乍样才能成功离婚?要离婚要上法院都是女方提出来

民事相关
2014-11-16 22:59:0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