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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驾长安车载亲友回家途中被杨某驾驶的大车挂撞,造成我车头一侧受损、一女乘客腹内妊娠两月胎儿流产而入院治疗。双方车主均办财险,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还未作出,我们找保险理赔他只赔车损对受伤的人不管,保险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4-11-13 16:5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强险里有1万元是医疗费是必须垫付的,没有理由不管受伤的人,注意对方的交强险、财产险、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是否是同一家。建议及时取得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对方本人及其保险公司的信息(交警处都可取得)并妥善保存,以便维护权益。
  • 一般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伤者住院垫付费用。你可以让交警责成保险公司垫付费用。但最终保险公司赔付金额的确定要根据责任划分和保额来计算。目前,你也可以通过诉讼,并申请先于执行解决费用问题。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
  • 其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各方在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责任。其二,对于上述情况你方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 你好,如果购买了保险则应当赔偿。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办理。
  • 待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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