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我骑电动车,对方骑自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报了警,警察单子开了认定我负全责,对方说腿疼,去医院看了,我问一下,医药费我公司可以报销吗?因为我是去上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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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13||| 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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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单位不会报销对方医药费的,有你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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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义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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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是职务行为,应由你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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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应当报销。不过,你可以与单位协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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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交通事故中你是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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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会报销对方医药费的有你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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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