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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些口角发生争执,对方A在当晚集结人在家门口滋事,我便没有理会走掉了。第二天在单位里因为昨晚的事情我与对方A争执的时候另一人B(他的帮手)突然用中性笔尖扎我的眼睛,因为躲闪及时没有直接戳到眼睛,至其造成眼部下放三厘米的口子,去医院缝了三针。请问如何写控告书?如何进行赔偿?我应该索求多少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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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6 23:21: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