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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向你请教几个有关继承法及有关于我的法律条文,请不吝赐教。第一,我父亲不在了已三个多月了,在他生前曾写了一份遗嘱,把两套房给我(其中一套房有附加条件:就是我小姨在世期间先由我小姨代管,我不能独自对此房产作出处理),请问:当时在遗嘱上签字时我不在现场,并且也没有我的签字,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第二:我父亲生前是和我的继母(两人并没注册,但在一起生活了将近二十年了),并且两人在外边买的房子,(有两套,好像还在还贷款)。我现在想问的是:他们的这两套房有我的份儿吗?我该怎么样处理?第三:我父亲生前提出:让我‘继母’每月给我一千三百元钱,作为我的生活费用(因我身体不好,所以现在也没工作),但并没说是让‘继母’就以出租这套房(玄武小区),来支付我每月生活费。我父亲遗嘱中提到玄武小区的房产归我,可没提到要用这间房的出租款,来给我做生活费。{玄武小区的房间是我继母出钱装修的,她现在要把房子的合同转交给我,我是否接受过来?另外:我还能问她要着每月的那一千三百余额吗?

继承
2014-11-06 22:23:4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无遗嘱遗产继承顺序如何规定|||  无遗嘱继承,是指他根本未订立任何遗嘱,或订立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遗嘱,或所立的遗嘱被撤销或成为无效,或没有任何人根据遗嘱成为继承人。对于无遗嘱遗产继承的顺序,我国法律有以下规定:  《继承法》第十条 详细>>
  • 你好!建议如下:1、你不用在这份遗嘱上签字的因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的意思表示,只要是你的父亲的真实的意思表示,有你父亲的签名一般情况是有效的。
    2、你的父亲所有的份额是有你来继承的。
    3、你的继母没有义务给你工资。
  • |、按照继承法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2、遗 嘱有效,就严格按遗嘱执行。3、两套房有你的份。
  • 遗嘱只要是你父亲亲笔所写内容、形式符合要求,就有效。你父亲在外边买的房产也有你的份,如需详细咨询,可携带遗嘱到所咨询。
  • 遗嘱不需要你签字,也不需要你在场;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在一起的,构成事实婚姻;你属于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在他没有进行遗嘱排除的情况下,你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你继母没有抚养你的法定义务,除非你属于无劳动能力且你继母自愿抚养;做人不要太贪!!
  •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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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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