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婚前居住在政府分配给我父亲居住的公租房里(她家人多次上门来闹,想强占这套公租房,她哥扬言要打断我的腿,当时110也在现场,可总是偏向她家人说话,她一直居住在这套公租房里),父亲从外地回来后,将她请出去。离婚时分割了父亲给我的房产,将孩子判给了她(孩子她现在不要了,丢在我这里),600元抚养生活费(离婚后孩子一直都是我在抚养),和6000元的公租房装潢费,6000元没给她。因她婚姻存续期间经常外出打麻将1:30才回,一次我没开门,她将公租房房门打坏,请她出去时给了4000元,另外2000元让她将房门换好后付清,可她拿来的是人家装潢拆下来的门,没有原来的功能,我父亲不认可,她哥闯入要拆房内的热水器,和父亲产生争执,并首先动手将我父亲打伤住院,我想能否告他抢劫罪和如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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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不够成抢劫罪,可能未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属于侵犯住宅或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才能定罪量刑,轻微可治安处罚,责令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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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鉴定构成轻伤,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是轻微伤,则是治安纠纷,不是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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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了解具体情况,如需帮助可免费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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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构成抢劫罪,是否构成其他犯罪要视你父亲伤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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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也可以请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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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您父亲伤情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违反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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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处报警,由警方进行情节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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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