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两个小孩口述,两人对向正常行走,并非跑动,结果双方都不小心绊倒了对方,一方小孩没事,另一方小孩门牙断掉。请问这种情况,未受伤小孩这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承担多少;受伤小孩这方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承担多少;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承担多少。
另外,一般这的样纠纷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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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双方都是存在一定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明显的过错的话,责任对半。另外,如果小孩实在学校内受伤,并且学校并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学校就需要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一般来说,对于这种纠纷,如果各方能协商一致,私了就可以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就需要进入诉讼程序。如果需要法律服务,欢迎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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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情况,各方可以按过错原则承担责任。建议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解决,那么可以保留多方面证据通过诉讼的法律途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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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根据过错原则的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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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在学校发生,一般责任由学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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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