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买房(金顺xx城)三年后又在同一栋楼下花32000元现金买了8平方米的附房(2-18号附房,地面上,层高2.4米,没有共用设施),开发商仅开了收据和结算清单,几次索要发票和合同未果,买附房10天后开发商说要合同和发票就退附房,我不想退。我在行政中心咨询过,如果有发票和合同,现在还就可以将附房加在房产证上。开发商说买房一起买,就可以加在房产证上。当初买房时,想买附房,开发商说附房已卖完。我本来想投诉,但担心开发商让我退房,请问买附房不开具发票没有合同合法吗,我该怎么办?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