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与北京某英语机构签订了课程协议,课程协议上无具体金额和课时,当时和老师口头商定上一对一的英语课程,建议我上共费用共四万元的一对一英语课程。现在缴纳了三万,大概上了一万左右的课程,因为家庭原因不能够继续学习,商议退换剩下课程的费用。
经过沟通,
机构方面说协议上面说开课超过三周一概不退费。现在我已经超出时间限期,
除非我在找一个学生来上我的课,我把课程转给她,让她把学费给我,否则不退。
我该怎么办呢?很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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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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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如果一方违约,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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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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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退费的
我有几个这样的案例,最后都是退费
从法律上来说。你们这叫教育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是不能强制履行的,难不成把你绑去学习?
家庭原因去不了,可以据实结算,解除合同的,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协商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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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