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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男方为军人,在上海,我在江西。因信任问题和买房问题产生矛盾,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在没离期间,我借钱买了房,只写了我一个人名字,现在他要求分房产,请问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他没有出一毛钱,不想他分得财产,我要哪些证明呢?

婚姻家庭
2014-11-03 11:14: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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