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3月7日进入一公司工作,2014年10月28日,公司跟我谈话,说单位效益不好,要给我结算工资,即是炒了我。2014年10月31日我拿到了今年9月10月工资,并交接了工作正式离职。我入职该单位至今,并没签劳动合同,我月薪4200元,我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能拿到多少赔偿,胜算有多大。另外,并没买社保,这个能赔偿多少。希望给一个准确点的解释,不要百度来的。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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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相应的双倍工资差额(不超过11个月),协商不成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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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非法解雇可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社保可以要求补买。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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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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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及经济赔偿金,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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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