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我27%和二位(A38%和B35%)朋友合伙成立一家公司,我和A没有参与经营,委托B经营.2013.1按比例分红18万.来往资金全部由统一帐户交易.
公司物流业务是:由供应商(C)供货给我公司,我公司加8-10点利润转交联帮快递,联帮快递每次开具发票给我公司.2012.6至2013.6共1700万元.有联帮快递开具发票,但没有供应商(C)供货给我公司来往票据.B利用工作之便,伙同C掏空公司帐户.
现我只有联帮快递每次开具发票和经营产生所有费用,资金帐户交易记录.如何追回我的利益,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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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委托律师起诉,要求C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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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求查账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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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进行清算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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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另一位合伙人,要求其承担损失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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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