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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骑一辆电动三轮载着两个大人两个孩子由南向北正常行驶,一辆轿车由西向北左转弯把我撞翻。到医院检查左臂有挫伤左胸挫伤头部未受伤,住院几天后脑出血。肇事者有责任吗?该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
2014-11-02 09:39:2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可以申请法医鉴定。
  •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 详细>>
  • 需结合出现病情的原因等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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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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