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妈在不久前在海安雅周镇骑车由北向南骑电瓶车去超市,车速不快,突然从右侧巷口出来一个15岁男孩子,骑的也是电瓶车,速度很快我妈就被撞上了,当时我家电瓶车完全坏了,我妈右腿麻了,大腿上面有个口子,腿上皮没了,当时周围的人都说那个人家孩子还小,让我妈不要和小孩子计较,说私了,我妈就同意了,和那个小男孩的父母去医院拍片,骨头没断,但是腿发麻,医生说发麻有可能神经断了,但不一定,但那个小男孩父母让我妈拿点药回家擦一下,不想继续治疗,我当时赶到医院,看到我妈腿没有知觉,听到医生都让我去海安看,我们就不同意那么简单私了,起码要看好了,加上当时那个人家还口口声声说他家是个孩子,态度差,我们选择报警,警察来了记了些东西,把电瓶车拉走了,那个人家也走了,我们就自己出钱,在医院3天,挂水,一共花了2000多元,我妈嫌太贵,强制出院,医生不同意,但我们没有继续交钱就让签字出院了,出院就马上去交警大对解决事情,当时我们没要其他任何费用,只是说要把医药费和电瓶车维修费用给了就行,当时男孩家长签字了,但等我们把车修好去他家拿钱,那个人家就不承认了,开骂人,交警大队现在就是他们也没办法,让我们自己解决

交通事故
2014-10-29 20:00: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