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1998-2012一直职工集资入股,A公司于2003改制B民营。李某一直是两公司经理办公室主任,B民营经理助理。李某于1999将A公司集资之事讲给表哥听,集资利息高,表哥于1999年1000元集资,李某给了A公司公章1000元收据。表哥年年收据换收据。表哥2009年带收据到B民营启款,B民营说收据是假的。找李某,李某说收据给的伪造A公司公章。找B民营要不认。表哥找李某签还款协议。后李某跑了。怎么办好?是不是表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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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表见代理要看他是否能够代表整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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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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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