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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开汗蒸房的,开业的时候给朋友送了一张店里的会员卡,可是朋友将会员卡转借给了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在店里冲澡的时候摔倒(汗蒸之前需先冲澡)了,造成右上臂骨折,随后我们将其送往医院并缴纳手术费和住院费,每天晚上还陪院,现在该出院了,对方提出所有费要赔偿。请问这件事情的责任该如何划分,赔偿费用该如何赔付?

其它综合
2014-10-28 23:14: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的人身、财产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因此,虽然这张卡是你赠予朋友的,但是你仍然负有安保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 他还提出了何种赔偿项目。
  • 您好!您要承担部分责任,即使是赠票,您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该有安全保障义务。他自己没注意也要承担责任。需要划分一个责任比例。
    追问:伤者自身的骨头有一定问题,两年之内骨折了三次。责任比例该如何界定呢?
  • 案件比较复杂,
  • 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该有安全保障义务。他自己没注意也要承担部分责任。
  • 您好,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先致电咨询律师。
  • 由你赔偿,然后再向借会员卡的人追偿
  • 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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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