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刚上初二,被同校高二一群女生殴打了。
双方家长 校方一起协商看医院的检查结果,一开始检查都没有问题,出院之后我妹就出现头疼,流鼻血的情况。
校方又不管了,说是只赔一千五百块钱的精神损失费和营养费。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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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报警,进行伤情鉴定,轻伤以上要负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由另一方家长赔偿,学校没尽到看管义务的,也要赔偿
追问:谢谢你,你觉得一般报警了这种情况都会怎么处理,我们担心会影响到我妹妹的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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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继续观察病情,并且及时将受到高中女生群殴的事报案给派出所,让派出所介入调查并进行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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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学生家长和学校赔偿,如果学校能够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否则,需要赔偿,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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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