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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问,我在购买房子的过程中房主因过不了户,她老公不在本地,身份证又没有,过了两次户,过不了,她现在提出不卖房子了;在过户之前首付款给了,银行贷款申请也填写了,就因为过不了户,她现在不卖了,是不是房主就算是违约了?这个违约金怎么算?如果违约金甲方不认怎么办?合同上是,甲乙丙,三方如果有一方违约,须向其他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的20%;我买房子的价格是315000,如果房主承担违约金。,我们乙方可以拿多少违约金?这个怎么算?如果我们现在起诉房主,能不能拿回违约金?在银行申请贷款已经批下来了,是不是还要到银行注销按揭?

房产纠纷
2015-03-11 19:14:5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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