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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小县城的医生,以前在综合科室上班,急诊科工作有半年,持有医师资格证,6月13日在急诊科接一位病人,腕关节受伤,拍片结果,未见异常,故我在门诊病历上写了软组织损伤,患肢上吊,2周后复查,那个病人7月6号受伤关节疼,又来医院复查,检查结果左侧尺骨茎突陈旧性骨折,然后她到上级医院去就诊诊断1.尺骨远端骨折2.左尺桡关节半脱位3.腕部尺正中神经损伤,他们说治疗时间已经过了,没有别的办法,只给外固定后,,就出院了,现在病人来医院说手还在疼,功能没回复,患者自己没能按时来就诊,我开转院证时间为7月6号,他去上级医院就诊时间为9月15号,。遇到这种事我该怎么办,该怎么保护自己。这种情况我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医疗纠纷
2014-10-27 18: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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