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基层员工,因到处散播离职谣言,领导找其谈话以观后效,但仍我行我素丝毫没有悔改,现将其劝退,其向劳动部门投诉,我公司是否要负责?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该员工的行为符合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你公司将其劝退即不算违法。
-
你好!问题已收到。建议你委托律师出具法律维权解决方案。
-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的
-
你好,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由公司章程确定。
-
你好:起诉解决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