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年底,经过中间人王某介绍他一亲戚赵某来我店里买了一批电器(当时时她儿子结婚要用,婚事办完就和我结帐)过年以后经过多次催讨一直以种种理由推脱。因为当时没有写欠条手续后通过中间人王某联系到赵某的丈夫邵某。于2014年写下一张欠条,格式如下:今欠到某某人民币现金****元,经协商约定于2014年5月30日之前全部还清。欠款人:邵某签字.身份号+手机号。担保人:王某+手机号。
王某与邵某都是无锡地区户籍,我是常州户籍,交易地点和电器的安装地点都在常州。
问题1~~应该通过哪个地方的法院进行起诉??
问题2~~现在王某与邵某手机都处于停机状态无法联系。只知道担保人王某的住址。邵某以及电器安装的地址一直无人居住。官司打赢以后执行起来会不会有很大的问题?
问题3~~如果执行找不到邵某,是不是可以对担保人王某执行??另外对担保人的诉讼时间是不是有要求???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