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上月结婚,我给他们操办了婚礼,但他们没领结婚证,可婚后他们感情不好,儿子想分手,可女方十几口人闹到家里,说日子过就好说,不过就要大打出手,让我们赔偿精神损失和名誉损失费20万,儿子无钱赔偿现已离家出走,女方家到处找人,说要往死里打,我无路可走,恳请律师帮帮我,这事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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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指由于配偶一方的过错,如实施了通奸、姘居、重婚、遗弃、虐待或谋杀配偶的行为,造成无过错方精神上的痛苦和内心的创伤,导致婚姻关系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就其所受的精神损害要求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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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法院,具体建议预约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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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要求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相反你们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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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害怕,只要你儿子没有伤她,对方干不了啥,不行你们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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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由于双方并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所以并未结婚,也没有女方家所说的各种赔偿费用,女方家带人闹事你们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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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的书法不合理的,若再闹可以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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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