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欠条的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借了我12万,写了欠条给我,他叫轩某某,我叫李珊珊。欠条是这样写的:今轩某某借李姗姗120000元整(拾贰万元整)于2014年12月底钱还清。借款人:轩某某 借款时间2014年9月2日。最后名字,日期,时间,数额,他都按了手印。现在问题是他不想还我钱,我想告他,但是欠条上面的名字是这个“姗姗”,我身份证是这个“珊珊。请问还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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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欠钱不还怎样讨债||| 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时可以考虑请求支付令或者起诉两种方法。 一、支付令 (一)什么是支付令 支付令是督促程序。督促程序是指对于以给付一定金钱或有价证券为内容的债务,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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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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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只要到派出所开个曾用名证明或让借款人重写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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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效力,但你现在还不能起诉,还款时间还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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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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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描述的问题,描述的比较全面。欠条只要是对方本人所写,而你有能提供相应的资金来源或资金的交付或转帐资金流,你的这个官司是有把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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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证明这两个名字是一个人,然后要有借钱给他的收条或者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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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