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于几个月前晚间过马路时,行至路中间双黄线上站定未动,不料被身后(左侧)来车撞倒,肇事车为某律师事务所所有,肇事司机为其家属小孩,年龄大约十七八岁(据对方亲属来医院控望时所讲,具体不详),有无驾驶证不详,车辆系其借用,有第三者责任险。我被撞昏迷后被送至医院抢救,对当时对方及其车辆行驶等其他情况均不清楚,事后发现在交警所录材料中肇事司机被一中年男子顶替,交警部门至今也未找我询问事发经过,做笔录等。目前法医鉴定结果已经出来,结论如下: 1. 被鉴定人xxx的损伤不构成伤残。 2. 后期医疗费用壹万元左右。 3. 伤后休养12个月。 4. 伤后护理4个月。 本人想咨询内容如下: 1. 对方找人顶替肇事者,会对事故的处理造成什么不利影响? 2. 住院期间直至现在,交警都未找我询问事故经过,作笔录,是否合乎规定? 3. 我本该今年毕业找工作,由于此次事故被耽搁,后期还有手术治疗,这种耽搁可否要求相应赔偿?有何标准? 4. 住院治疗期间由父母护理,生意被迫关门,可否请求赔偿?有何标准? 5. 赔偿及护理费用的计算是否存在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差别? 6. 我面部及腿上均因此次事故留下疤痕,是否可以请求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有相关规定提供依据吗? 谢谢各位大律师!!

交通事故
2005-11-02 00: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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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