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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2014年6月7日份我母亲在行走时被一辆货车起步时撞倒,肇事者说被轻轻擦到,下午2点到医院拍腿步片子(2012年右腿骨折做过手术),结果没有大碍,回家调养。9号5点左右急症检查脑萎缩、呼吸道衰竭、肾衰竭、肺炎、软组织受伤,右腿浮肿(在出事前,老人没有这些疾病),9点出院,23点死亡.之土葬。(老人78岁) 事故交警大队出证明,是肇事者的全责。交警大队依据鉴定说,事故与死亡因果关系不明确。 请问,这样的案子是否有必要继续二审???10月23刚结案。 起诉到法院,最终结果,赔偿五五开,各承担一般,理由是,死因因果关系不明确。 刚给律师打电话,没有接!希望联系。

交通事故
2014-10-25 13:03:3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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